小時候如果有錢,要買東西我一定會買個實體的東西(廢話)
就是不買吃的東西,買一個可以用很久的東西
那個時候覺得買吃的好浪費,買來吃一口,什麼都沒了
買個筆啦、書啦或是沒用的電子產品,對我是最好的消費
特別是電子產品,有種吸引力
從學生會買的電子錶、電子字典、隨身聽到後來的筆電、數位相機、手機
電子產品真的不曉得為什麼小時候這麼愛
但是後來去美國以後,這個觀念就改了
那時我帶了一台很貴的哈電族去,好像是因為沒電就壞了
修也修不好,回想自己考托福考GRE這麼多年,還真的沒有用到哈電族過
其實像是MP3隨身聽、手機那些多的功能我覺得都太花俏了
根本用不到啊,也想不透為什麼會一直想花大錢去買這些東西
到了美國反而很有興趣買吃的,可能因為是自己煮吧
自己煮,自己吃,有種成就感
那個時候會去Alberson買一磅13塊錢的干貝,每顆都有拳頭大
或是去韓國超市買一磅二十塊錢的圓鱈
雖然說這些食材煮一餐可能要個台幣五六百塊
但是相較於去餐廳吃這些東西,可以說是便宜太多了,自己煮更有份量
把美味的食物吃下肚真是十分滿足
所以從美國回來以後,我就不是很在意電子產品
電腦是當年考托福買的,硬碟只有60G,感覺很夠用啊,因為我只上facebook跟PTT
手機是女友的爸爸送的nokia用5年了,相機是女友送的真是貴鬆鬆
隨身聽是大學買的MD,好幾年沒聽了,都聽Youtube
不再用電子字典了,因為根本不用字典
現在我反而看到吃的都會很想買
偶爾跟同事團購個干貝、蛋糕給家人吃
今年年貨大街我還買了香腸
人真的是會轉變的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