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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買東西

小時候如果有錢,要買東西我一定會買個實體的東西(廢話)

就是不買吃的東西,買一個可以用很久的東西

那個時候覺得買吃的好浪費,買來吃一口,什麼都沒了

買個筆啦、書啦或是沒用的電子產品,對我是最好的消費


特別是電子產品,有種吸引力

從學生會買的電子錶、電子字典、隨身聽到後來的筆電、數位相機、手機

電子產品真的不曉得為什麼小時候這麼愛


但是後來去美國以後,這個觀念就改了

那時我帶了一台很貴的哈電族去,好像是因為沒電就壞了

修也修不好,回想自己考托福考GRE這麼多年,還真的沒有用到哈電族過

其實像是MP3隨身聽、手機那些多的功能我覺得都太花俏了

根本用不到啊,也想不透為什麼會一直想花大錢去買這些東西


到了美國反而很有興趣買吃的,可能因為是自己煮吧

自己煮,自己吃,有種成就感

那個時候會去Alberson買一磅13塊錢的干貝,每顆都有拳頭大

或是去韓國超市買一磅二十塊錢的圓鱈

雖然說這些食材煮一餐可能要個台幣五六百塊

但是相較於去餐廳吃這些東西,可以說是便宜太多了,自己煮更有份量

把美味的食物吃下肚真是十分滿足


所以從美國回來以後,我就不是很在意電子產品

電腦是當年考托福買的,硬碟只有60G,感覺很夠用啊,因為我只上facebook跟PTT

手機是女友的爸爸送的nokia用5年了,相機是女友送的真是貴鬆鬆

隨身聽是大學買的MD,好幾年沒聽了,都聽Youtube

不再用電子字典了,因為根本不用字典


現在我反而看到吃的都會很想買

偶爾跟同事團購個干貝、蛋糕給家人吃

今年年貨大街我還買了香腸

人真的是會轉變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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